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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编辑:德州学院 日期:2016年05月25日 浏览: 加入收藏 )


  5月13日上午,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厚德楼(原综合楼)8楼会议室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

  理论学习由党委书记李保海主持。

  校领导冯健、展德明、季桂起、巩建闽、孙海滨、王金利、张明征、吴兴华,校长助理郝永发、李永平,办公室、纪委、组织部、宣传部负责人参加学习。

  党委班子成员分别谈了学习体会。大家一致表示,《准则》和《条例》是新形势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贯彻实施好《准则》和《条例》,对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认真学习贯彻两部党规,要经常学习、深入领会、严格遵守、带头落实,树立高尚道德情操,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李保海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突出强调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等各方面纪律。《准则》和《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内法规建设、依规管党治党建设党的重要成果。中央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当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把各项要求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心上。

  李保海强调,《准则》和《条例》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党员领导干部,要逐条逐句学习领会,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经常学、反复学,认真对照检查言行,不断地强化于心、强化于行;认真把党纪党规挺在想事做事前面,坚决与违反《准则》和《条例》的言行作斗争。《准则》和《条例》作为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既有基础性的指导,又有明晰的细则。《条例》是“三严三实”的具体化,是党章对党员义务和纪律要求的规定。要理解好两部党规的内涵,握好其核心宗旨和要求。党员干部在廉洁、生活方面要自律,要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把遵循党的各项规章制度作为党员应尽的义务,同时在工作中要积极作为,为学校建设发展添砖加瓦。

  李保海指出,要把以学促做、知行合一、做“四讲四有”(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合格共产党员作为学习教育的着眼点、落脚点,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突出问题导向,注重分类指导,突出经常性教育的特点,教育引导党员在任何情况下都铭记党员身份,积极为党工作。要坚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服务大局,把学习教育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将组织、法律、道德、群众和职责放在心上,做到廉洁自律、以上率下,自觉遵守《准则》和《条例》,推动学校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级党组织抓学习教育的主体责任,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学习教育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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