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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2016年第十七次校长办公会

(编辑:青岛理工大学 日期:2016年07月07日 浏览: 加入收藏 )


  6月24日上午,校长王亚军主持召开第十七次校长办公会,校领导张健、赵铁军、李东、张伟星,纪委副处级纪检员刘建秀参加会议。

  会议听取并研究了提案工作委员会汇报的六届三次教代会提案承办工作,原则同意提案征集分类和确立的承办、协办部门方案,要求尽快形成承办工作方案和配档表,连同工作要求、必备程序、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一并下发交办。会议要求有关部门对教代会提案进行评估、归纳和分析,以充分保障教代会代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办好教职工关心事宜。

  会议听取并同意了人事处汇报的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报告,要求有关部门统筹掌握学校师资余量,结合全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政策,制定学校中长期的进人计划安排,健全人员管理流动机制。

  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了人事处汇报的拟引进博士情况,要求有关部门把高水平第一学历背景、海外留学背景和工作实践经验作为引进人才的努力方向,以进一步优化师资结构,提升师资质量。

  会议听取并研究了人事处汇报的拟调整公积金缴存比例与基数有关方案,决定根据国家和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要求,在保障教职工待遇的基础上,对教职工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基数做相应调整。

  会议为落实校党委会决议,听取并原则同意了学生处汇报的宏业学生公寓11、12层改造项目预算变更相关事宜,要求有关部门严格按照程序尽快启动施工,确保按期完成。会议强调,今后学校确定的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拟定预算、计划安排必须精准,超出一定范围的项目预算追加或变更,不再予以研究;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质量和安全,加强施工管理,主动接受监督,打造安全工程、阳光工程。

  会议听取并研究了校办汇报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补充规定。会议指出,制定学校《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补充规定,是讲纪律、定规矩的必要之举,符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常委会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符合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的落实整改要求。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家、山东省有关文件规定和会议提出的意见,本着清晰、简便、易行的原则,进一步修订规范有关条款,并纳入学校《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形成学校《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修订稿),另行提交学校研究。

  会议听取并研究了校办汇报的《引进社会捐赠奖励暂行办法》,要求有关部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借鉴周边院校的实践经验和类似做法,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补充完善该办法,另行提交学校研究。

  会议听取了招就办汇报的学校《本专科招生宣传工作实施意见》,研究了招生宣传工作。会议原则同意以试行形式出台《青岛理工大学招生宣传工作实施意见》,要求有关部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该文件进一步充实完善,报经学校同意后下发。会议认为,加强招生宣传工作是适应招生和高等教育改革的新要求、新举措,超前谋划问题的必要之举。当前,招生宣传工作面临着新变化,集中表现在:由传统向新媒体时代的方式方法变化、更多向高中阶段和网站延伸的途径渠道变化、学校主导学院主体的责任压实变化、倾斜资金加大投入的资金安排变化。会议强调,招生工作是学校综合实力的集中体现,要进一步强化学校内涵建设,优化学校软硬环境,支撑招生宣传工作显化效果。要立足长远,着手制定宣传学校的总体策划方案。

  会议听取了招就办汇报的2016年招生咨询服务大会筹备情况,研究了有关工作,要求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完善工作方案、安全方案,并与青岛市有关部门充分对接,妥善做好相应筹备工作,确保本次大会安全有序。

  会议听取了发展规划处汇报的教代会审议学校“十三五”规划情况,研究了规划落实调整工作,要求有关部门对学校 “十三五”总体规划做必要修改后,按照程序公布;根据学校总体规划,抓紧拟定专项、学科、学院和部门规划,形成目标明确、责任压实、措施可行的规划指导体系。

  会议研究并同意了国际交流处汇报的外教聘请、邀请及担保问题有关事宜。

  会议研究的事项,由校办负责核准议题,按规定和程序提交校党委会研究。

 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宜。(校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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