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被确定为山东省知识产权试点园区
(编辑:菏泽学院 日期:2016年07月07日 浏览: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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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东省知识产权局正式行文确定菏泽学院为山东省知识产权试点园区,这是我校知识产权工作又一历史性突破。
近年来,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知识产权局的指导帮助下,我校通过完善政策体系、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利用等综合措施,创造了良好的科技创新氛围。截止到目前,我校已申报专利300余项,获得授权专利116项,其中发明专利20项。在2015年菏泽市专利奖评审中,我校1项专利获得菏泽市专利技术奖三等奖,1人获得“优秀专利发明人”荣誉称号,1人被评为菏泽市知识产权工作先进个人。
试点期内,我校将严格按照省知识产权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知识产权战略制定与工作制度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利用、专利技术产业化、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重点推进,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工作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务社会。
文:科研处 编辑:李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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