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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2016年第三十三次校长办公会

(编辑:青岛理工大学 日期:2016年11月30日 浏览: 加入收藏 )



  11月25日下午,校长王亚军主持召开第三十三次校长办公会,校领导杨向荣、赵铁军、李东、李国华、张伟星、杨兴昌参加会议。

  会议听取了国资处汇报的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系列办法的新立、修订情况,研究了有关工作。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贵重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办法》、《贵重仪器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仪器设备采购供应实施细则》,要求有关部门对文件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校党委会研究;原则同意修订后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国有资产管理系列办法,要求有关部门依程序做好发布实施工作;临沂校区参照相关办法执行。会议指出,梳理、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系列办法是健全以大学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一环,有关部门要对应当前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新政策、新要求,做好新立、修订规章制度的宣传、解释工作,逐一配发“明白纸”,增加基层、师生对于制度的认同;要进一步规范制度发布程序,广泛征求吸纳学院、师生意见,所涉及到的有关部门、学院要会签意见、一并备案归档。会议强调,国有资产管理的责任主体在基层、在学院。各部门、学院要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进一步明晰国有资产管理责任,从严从紧压实责任,落实追责问责机制。学校也将结合综合改革,适时组织对各部门、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回头看”。

  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了招就办汇报的《创新创业工作总结宣传方案》、《关于进一步提升学生创新创业水平的实施意见》、《关于对学生创新创业工作进行总结表彰的方案》,要求有关部门对文件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依程序发布实施。会议强调,以培养创新型人才为目标,保持、提升创新创业教育特色,是学校的一项长期任务。各有关部门、学院要立足学校特色,注重大学生创新创业与学科建设、专业设置、科学研究、教育教学的有机结合,加强校企合作,拓展教育领域,推进学校创新创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 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了教务处汇报的学校《教学委员会章程(试行)》。

  会议听取了研究生处汇报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新立、修订文件情况,研究了有关工作。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硕博连读实施办法(试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要求有关部门对文件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校党委会研究;原则同意修订后的《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条例》、《研究生课程教育管理规定》、《研究生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要求有关部门依程序做好发布实施工作。会议要求有关部门积极争取支持,着力扩大研究生培养规模;创新研究生培养理念,改革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 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了科技处汇报的学校《技术合同管理办法》和《科研奖励办法》、《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的修订情况,要求有关部门对文件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同步征求有关部门、学院意见后,提交校党委会研究。会议强调,科研管理工作要以教师为本,突出服务理念,实现科研成果的统一管理。有关规章制度要坚持问题导向,明确、简易、好用,强化学校需求;要紧密结合学校综合改革,为对接教师分类管理做好准备。

  会议听取了人事处汇报的高层次人才待遇兑现及调整情况,要求有关部门、学院继续做好高层次人才相关服务工作。

  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了后勤处汇报的新修订的《青岛理工大学水电暖管理办法》,要求临沂校区参照执行。

  会议听取了杨兴昌副校长汇报的新校区建设推进情况,研究了有关工作。

  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了理事会筹备小组汇报的关于我校第一届理事会组成建议名单,要求筹备小组对名单作适当调整后依程序筹备召开学校第一届理事会全体会议。

 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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