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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再次被省教育厅认定为山东省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院校

(编辑:莱芜职业技术学院 日期:2017年09月13日 浏览: 加入收藏 )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申报第二批山东省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院校和企业申报的关照》(鲁教职字〔2017〕17号)要求,经各地、各职业院校保举申报、专家评审,继学院与海尔集团有限公司被省教育厅认定为第一批山东省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院校和企业(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之后,学院与新发药业有限公司再次被省教育厅认定为第二批山东省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院校和企业(生物制药技术专业)。

几年来,学院和企业继承坚持协同育人、共同发展的宗旨,勇敢探索,勇于实践,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依托双方合作平台,依据企业的岗位能力要求,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建设课程系统、组织实践教学、建设师资队伍、整合优化实训资源,将企业管理、企业文化融入黉舍日常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形成科学有用的校企一体化办学模式。校企一体化办学培养了门生爱岗敬业、团队合作、责任担当与勇于奉献等方面的职业素养和工匠精神,实现了黉舍人才培养目标与企业用人标准有机衔接,同时在科技研发、社会服务等方面取也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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