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建立本科教学教师荣誉体系
[本站讯]近日,经过两年多的调研、起草和修改,《山东大学本科教学荣誉评审奖励办法》正式颁布实施。这标志着山东大学本科教学教师荣誉体系正式建立并开始实施。
山东大学本科教学荣誉体系包括教学终身成就奖、教学卓越奖、教学优秀奖和单项教学奖共四个级别。其中,教学终身成就奖主要面向毕生服务于山东大学本科人才培养,功勋卓著、令人敬仰的前辈;教学卓越奖和教学优秀奖主要面向具有崇高地位和影响,具有引领性的本科教学团队带头人和骨干;单项教学奖则主要面向中青年教师,引导和鼓励青年教师不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能力。
为做好评选工作,学校将建立教学单位提名推荐、教师申报、学校评选和表彰等系列工作机制,成立专门的评审领导小组和专家委员会,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今年的评选工作将于4月份启动,6月份完成评选,在教师节进行隆重表彰和奖励。学校还将积极支持和鼓励各学院建立符合学院实际的奖教项目,表彰优秀教师,从而形成校院两级的教师荣誉体系。
山东大学本科教学荣誉体系建设始于2012年。这一年学校发布《山东大学进一步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实施办法》,启动“我最喜爱的老师”的评选活动,之后又启动评选“课堂教学效果优秀教师”,每年评选10-12名“我最喜爱的老师”和200-300名“课堂教学效果优秀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为提高原有荣誉体系的影响力,学校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进行了顶层设计,在《山东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管理办法》中首次明确提出建立山东大学本科教学荣誉体系,并启动相关评选办法的制订工作。2018年12月28日,山东大学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召开,会后发布的《山东大学关于提升人才培养能力 办好一流本科教育的意见》中再次明确要加大对教学业绩突出教师奖励力度,出台相关评审奖励办法,增强全校教师从事教育教学的荣誉感。该项工作还列入“山东大学2019年工作要点”。
通过建立本科教学荣誉体系,表彰奖励在本科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学校将加强正面引导,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教学生态,引导广大教师切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四个相统一”,争做“四有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不断提升教书育人能力,为加快实现学校“由大到强”的历史转变,建设一流本科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供稿单位:本科生院 作者:孙大永 编辑:新闻中心总编室 责任编辑:王莉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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