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三届五次教代会提案办理工作会议
本网讯 4月1日下午,学校在鸿远楼九楼会议室召开三届五次教代会提案办理工作会议。第三届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主任、校党委副书记、校长张铁柱,党委副书记衣玉琛出席会议,党委(校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工会等17个提案办理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衣玉琛主持。
第三届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工会主席刘清良通报了提案征集、审核、分类和办理情况,相关职能部门就办公平台建设、基础设施改造、教学设备更新、数字化图书馆和档案馆建设等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了交流讨论,并提出意见建议。
就进一步做好提案办理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张铁柱提出四点要求,一要高度重视,明确工作责任。提案办理事关学校高质量发展,要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指定谁、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办理部门单位“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深入落实办理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主办部门单位要认真负责,做好牵头工作,协办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协同推进。
二要规范程序,提高工作自觉性和主动性。各承办部门要增强使命感、责任感,主动作为,勇挑重担,严格执行提案办理工作的规范和程序,认真制定办理计划,细化办理举措,精心组织实施,按照规定时限要求落实好各项提案的办理工作。
三要突出重点,建立长效机制。对立案的提案,各承办部门单位要进行深入研究,集中力量,拿出具体办理方案,精准高质量办好。对重点建议、一般建议,要广泛深入听取意见建议,能够办理的认真办好,暂时不能办理的要做好沟通解释,认真答复。不予立案的提案要按规定给予说明答复。通过提案办理,要不断完善提案办理工作机制,形成科学有效的长效机制。
四要加强督办,务求工作实效。提案工作委员会要采取“前期介入、中期跟踪、后期督办”的工作方式,协调办理综合性强、跨多部门、难度较大的提案。要增强联动,把督促提案办理与年度工作落实督查结合起来,开展一月一督查,确保提案办理有序推进,不断提高提案办理的解决率和满意率。
据悉,三届五次教代会共收到代表提案105件,其中,立案14件,并案后6件;重点建议19件,并案后16件;一般建议60件,立案后55件;不予立案12件,并案后4件。
责任编辑:范卫波 编审:穆冠成下一篇::第三届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会议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