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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校

教育部银监会联手整治“校园贷”问题

时间:2016年05月10日 信息来源:山东大学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为加强对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和整治,教育和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教育部和中国银监会日前发布《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加大不良网络借贷监管力度,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实时预警机制,加大学生消费观教育力度,加大金融、网络安全知识普及力度,加大学生资助信贷体系建设力度,帮助学生增强金融、网络安全防范意识。该《通知》5月4日出现在教育部官网上,落款显示发文时间为今年4月13日。   随着网络借贷的快速发展,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不断向高校拓展业务,部分不良网络借贷平台采取虚假宣传的方式和降低贷款门槛、隐瞒实际资费标准等手段,诱导学生过度消费,甚至陷入“高利贷”陷阱,侵犯学生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近期曾多次对失控无序的“校园贷”予以报道,深度剖析大学校园网络贷款中出现的种种乱象。3月21日,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曾以《被“校园贷”夺去的生命》为题,整版专题报道了大学校园小额贷款中非常极端的一个案例:一张身份证,一本学生证,甚至不用本人签字,就能贷到数万元。就这样,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大二学生郑德幸以28名同学之名,在14家校园金融平台负债近60万元,最终绝望跳楼身亡。悲痛之余,他的家人和同学们还得接着想办法处理债务。   《通知》明确要求加大不良网络借贷监管力度,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高校宣传、财务、网络、保卫等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各银监局等部门要密切关注网络借贷业务在校园内拓展情况,高校辅导员、班主任、学生骨干队伍要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及时发现学生在消费中存在的问题。   《通知》明确要求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实时预警机制。及时发现校园不良网络借贷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及时分析评估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潜在的风险,及时以电话、短信、网络、橱窗、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发布预警提示信息。   针对部分大学生不良的消费观和过度消费习惯,《通知》要求加大学生消费观教育力度,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文明的消费观。关心关注学生消费心理,纠正学生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等错误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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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山东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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